因热浪暂停户外工作——劳动监察部门的建议
劳动部劳动监察局 (DLI) 宣布因热浪暂停户外工作。雇主和个体经营者必须在 11:00 至 17:00 之间暂停繁重和适度的户外工作。
此外,使用两轮车辆(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自行车)或个人移动设备(滑板车、电动滑板车)的货物运输和交付在 12:00 至 16:00 之间暂停。
这些措施旨在保护工人免受高温和气象部门发布红色警报造成的热应激。该警告涉及塞浦路斯内陆(低于 300 米且距海岸超过 10 公里的区域)和海拔 1150 米以上的山区。
对于其他情况,DLI 提醒有义务测量温度和湿度参数,调整工作并采取措施避免热应激。建议提供凉水,使用合适的头饰和轻便服装,并避免在最热的时间进行剧烈运动。
在 39°C 至 46°C 的温度下,当相对湿度水平超过规定限值时,必须停止工作,具体取决于工作类型。
更多信息请访问 DLI 网站或通过电话联系当地地区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