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建筑物避难所新规

土耳其修订了国家避难所法规,旨在适应城市化和人口增长带来的需求。 该过程涉及由环境、城市化和气候变化部协调的 44 个国家机构。
新法规规定,拥有十个以上独立单元的新住宅楼以及特定尺寸的住宿设施、医院、工业区和公共建筑必须强制建造避难所。 学校和体育设施有特殊规定。
此外,它还规定将地铁隧道、购物中心和公园等地下和公共场所改造成保护区。 地方当局必须登记避难所并确保其功能,而 TRT 则被要求确保在危机情况下进行传输。
所有避难区域将在一年内接受检查,以确定其准备情况。